四川:10月底退出139处煤矿 3年内钢铁去产能600万吨
用3至5年时间,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303万吨左右
“去产能”落实不力,地方负责人将被约谈问责
安排20亿元资金,对主动压减落后和过剩产能的企业实行梯级奖补
11月前后,我省将对市州“去产能”任务完成情况逐一盘点
近日在蓉召开的全省(四川,下同)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,在已有成果基础上,自今年起,我省将用3年时间,进一步压减钢铁产能600万吨。同时,将用3至5年时间,退出关闭煤矿215处左右,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3303万吨左右。
为完成全年去产能目标,会议要求各市州倒排工作进度。今年省政府将把“去产能”工作纳入对市州的考核内容。落实不力的,省政府将约谈地方负责人并问责。为督促目标任务完成,省政府将成立4个联合工作组,加强工作督导。11月前后,我省将对市州“去产能”任务完成情况逐一盘点。
为防止过剩产能“死灰复燃”,会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钢铁煤炭行业退出产能验收办法和标准,确保产能不可恢复;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,凡列入今年去产能任务且尚未公示的,9月底前必须完成公示。已完成去产能任务的,相关企业、矿井等在地方政府组织验收结束后必须进行公告。
去产能并非“一关了之”。我省由省级财政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20亿元,支持地方政府、省属企业对主动压减落后和过剩产能的企业实行梯级奖补。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。
我省钢铁现有产能3600万吨,而需求量在4000万吨以上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我省钢铁行业的产能过剩,是“产品结构不合理,低档次同质化严重”导致的周期性过剩。来自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数据显示,过去3年我省已关停小煤矿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264户,化解煤炭、生铁、粗钢产能分别达到5120万吨、328万吨、357万吨。
深入推进“三个专项行动”
确保10月底关闭退出139处煤矿
9月14日召开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提出,我省今年拟关闭退出139处煤矿,并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。
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强调,依法关闭的煤矿,自作出关闭决定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。自愿退出或自然闭坑的煤矿必须明确关闭时间,并向所在县级政府书面报告。关闭时间一经确定,该煤矿即进入预关闭期,且不得再行更改。关闭决定一经作出,一律停止井下采掘作业,不得设定煤炭“回收期”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予以督促。
凡已启动煤矿复工复产程序的矿井,其隐患整改时间一次超过3个月(90天)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延期3次(总计延期超过90天)仍不能按时整改结束的生产矿井,一律责令停止整改作业,并引导其退出煤炭行业;对煤矿“五长五科五队”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在岗不符合要求的煤矿,以及瓦斯水患等重大灾害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煤矿,一律停止生产、建设;对试生产矿井进行复查,凡是手续不齐、未完工的改扩建项目,一律不得批准进入试生产,对已违法违规组织试生产的必须立即停产,并严肃追究企业和验收人员的责任;煤矿存在停产时主扇局扇风机、水泵、监控系统停止运行以及瓦检工和驻矿安检员停检、工人上岗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的,要立即停产整改。
为按时完成煤矿整合关闭任务,我省将深入推进“三个专项行动”:加快清理非法违规建设项目,加大拟关闭煤矿的监管监察力度,防止带病运行、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;强化关闭矿井设备设施回撤过程的安全监管,防止借关闭之机非法生产;加大已关闭矿井的日常巡查,防止死灰复燃。